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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价审查科工作职责

  1.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交通部及有关部委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定,监督检查有关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。
  2. 负责由省审批或上报的交通建设项目的工可投资估算、初步设计概算、施工图预算文件的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,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或上报提供依据。
  3. 参加交通建设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,监督检查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。参加重点工程的标底编制监督工作。
  4. 负责组织招标工程清单预算的审查工作。监督检查重点工程投资执行情况、工程结算情况,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报告。
  5. 负责变更工程预算、调整概算的审查,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依据。
  6. 参加本省交通建设项目的交(竣)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工作;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,并出具审核报告。
  7. 接受有关部门委托,调解和仲裁工程造价争议,出具造价仲裁鉴证。
  8. 负责已审核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、数量指标的分析整理。
  9. 参加中南及全国造价工作联络网的交流活动,负责收集有关造价信息等资料。
  10. 恪守职业道德,加强自身建设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、政策水平和思想素质。
  11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12. 科室成员:
  13.   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办公室电话

    审 查 科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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